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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综上,退货是需要理由的。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关于世界领先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具体内容字眼如下: 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如下图: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7、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8、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食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条款: 1、食品类商品不得在其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图案,如下图: 2、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例子: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具有加强和调节心肌,扩张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脏活力,降低血压胆固醇,软化血管等作用……、抗肿瘤……、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等。 3、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4、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以下为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不能使用下列词语及同义词: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 6、缓解视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咽; 9、辅助降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祛痤疮; 21、祛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份; 23、改善皮肤油份; 24、调节肠道菌群; 25、促进消化; 26、通便;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5、保健食品不得进行以下宣传: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三、化妆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要求: 1、化妆品除不能使用第一条第1点的绝对化用语外,还不能使用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2、化妆品广告不得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例子: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等语句。 3、化妆品名称品、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不得有虚假夸大。 4、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 5、化妆品不得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例子:刊用消费者数人的对比照片来说明产品疗效;引述×××教授、专家的介绍,以教授、专家的名义使人误信效用。 禁用语句和图案系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得出,因汉语在不同语境中词义的多样性,禁用语本身无法穷尽,仍需在实践中以相关法律、规则为依据,结合个案具体判断。 所以明确您的行为已经触犯广告法并且至少面临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及早处理,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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