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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低保证: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2、用工单...
非农户办理低保,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表。 2、应当提供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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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三)夫妻一方为外地农业户口,须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四)夫妻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五)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六)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当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七)民政部门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要求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单位或组织应在5日内如实提供。
1、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全部收入。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街道)审核。3、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收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民政部门审批;审核不合格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市审批。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应当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低保申请如何办理如下: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远离城镇居住的大中型企业职工,由户主本人通过所在企业工会向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3、未设立居(家)委会的,居民可以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履行调查核实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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