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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名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法院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
不是的。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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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一旦双方签订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签订双方当事人也必须按照签订的内容来进行履行,当然这需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主观意愿而不是被胁迫签订的,胁迫签的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没看清内容就签字变成借条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1、没看清内容就签字变成借条不一定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签名者是否能够举证债务关系并不存在有关,对于无法举证的情形,则不可避免的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是被对方以这样的“借条”为证据,告上法院要求还款的话,被告人在法庭上就要举出并未发生借贷事实的证据,也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列举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银行的转账回单、取款凭证、微信或支付宝的付款凭据等真实证据,让对方理屈词穷、哑口无言。经法院审理和查明后,支持被告人的主张,判决原告败诉。
一、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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