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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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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应注意以下内容: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及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常规,专家鉴定组一般只会定医方负轻微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基本只有自己负担医疗费用了。如果定医方负次要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样也只有得到三分之一医疗费的理赔额度。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处理与监督法规,该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所以,在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很难作出公正公平结论的。 只有通过诉讼由法定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纠纷鉴定以及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但是,你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一定要坚持由法定的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否则法院又会委托医学会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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