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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保卡需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目前湖北省内50家医院已率先实现联网结算,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
可以,可以异地报销。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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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医保卡在广州大部分的省级医院已经联网,住院大多可以使用,在其他地方基本还没有联网,不可以使用。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2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现在的政策而言,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你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当然如果你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就要一定去社保中心登记,这样你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都可以同时接受医疗保障,只不过如果你去大城市看病的话,可能报销的额度就没有小城市要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异地就医想使用医疗保险报销,首先需要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即可。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申报原因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申报标准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申报程序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参保人单位证明;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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