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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而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负债务仍为个人债务,不得要求配偶一方承担。其次...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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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前,一方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女方婚前财产在法律上不可能作为清偿债务的标的,也没有义务清偿一方所负的债务. 如想避免这类事情发生,我想你们最好做一下婚前财产公证,以后这样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就小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有如下特征: 1、所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或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分享利益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2、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同一给付利益。 3、夫妻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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