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共同偿还的原则;协议偿还的原则;判决偿还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表现为: 1、夫妻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 2、夫妻一方以自己个人名义欠下的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为他人担保的债务、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债务,并非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而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特定的,个人担保债务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与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外,个人名义担保的债务,依法不宜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从立法本意来看,该规定是仅针对个人以自己名义为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而言的,比如以个人名义的借款、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货款等等,以个人名义间接欠下的债务(如因继承遗产而继承的债务、因主债务人没有还款导致的担保债务)均不宜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共同承担责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偿还,但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可以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