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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索赔...
十级伤残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例如2551为平均工资,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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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0年10月21日在江苏xxxx集团上班期间,维修生产设备时不小心胳膊折断,经医院手术后,植入钢板两块,现在手能基本活动,医生说后期钢板需要取出。昨天咨询了以个律师说事件可以处理且后期的二次手术费用到时处理时也可以适当预留,但今天我去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此事,他们回复我说必须等到医疗终结后方可去做伤残鉴定,然后去处理。请问如果现在我执意要去处理的话,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公司一直没有合适的岗位给我去做,且公司现在已经停止发放工资了,到此为止只发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且是这边的最低生活保障
有的可以在拆除之前可以做,具体请以法医的意见为准。
因为工伤,一年后拆除钢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扩展资料: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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