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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档案信息等管理活动,遵守本办法。...
管线建设单位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管线现状资料,并做好管线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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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及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宜。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管线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市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国土资源、水务、人防、环保、园林绿化、公安交通、文广新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线管理工作。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管线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线工程施工前,按规定向市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与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可以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管线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建档手续,并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因管线建设需占用、挖掘道路的建设单位,向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提交施工地段管线现状资料申请办理破占道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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