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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是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否则是不能够进行申请的。而且办理二套房公积...
1、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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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首付两成,利率3.87%(最新的是多少记不清了)的政策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几套房都是这个政策执行,但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
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是没有规定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的,所以目前还不能使用南昌市的公积金在抚州市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员工买房是可以以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个人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二套最低首付50%,三套以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下: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黑心中介吃差价等)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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