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规定下列情况不得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
桂林机动车驾驶员滥用远光灯的,将被扣1分罚款1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灯光有非常细致的规定:下列情况不得使用远光灯: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滥用远光灯是属于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如何使用远光灯有明确规定,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经查实作为事故责任认定因素,并作相应处罚。同时对于日常夜间行车,提醒广大司机按照行车安全要求,正确使用远光灯,会车时及时变光。交警部门也将开展夜查行动,对包括违规使用远光灯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6人已浏览
2,536人已浏览
693人已浏览
1,7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