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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离婚女方退彩礼的情况: 1、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的,女方应退还所收到的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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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所谓给付导致生活困难是指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
关于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经共同居住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男女双方未同居生活,彩礼确实已经同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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