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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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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三”的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出轨行为在很多家庭都是存在的,但我们同时也发现不是所有的家庭最终都分崩离析,夫妻选择了离婚。有些情况下,出轨的一方有悔改之心,争取了另一方的原谅,这种时候其实夫妻还是可以继续生活下去,而不一定就是非得要弄到离婚那一步。不过在因此导致离婚的时候,是否能要求精神方面的赔偿,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看出轨是否属于法定过错情形。
第一、女方无过错,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配比例会偏于女方,或全部归女方所有;具体多少是要由法院判决的;第二、做为无过错的女方,有权向过错方(男方)索要精神赔偿,而不是青春损失费。
承担《民法典》第四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三”的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了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护,但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不过这里的过错,并非是我们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的过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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