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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
承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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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过错方都应该主动给无过错方一定赔偿。但也不排除有的无过错方会得理不饶人,开出天价赔偿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做才能减少这个赔偿金数目呢离婚赔偿,也叫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因此,因为婚姻中存在第三者也就是婚外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首先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应该给予对方一定赔偿。其次在对方发现自己的婚外情后,不要恼羞成怒,甚至出手伤人,过度刺激对方的精神状态。除此之外,还应该主动联系对方的家人、朋友,对其进行开导劝解。最后再确认自己要结束这段婚姻后,再冷静地与对方商谈。如果遇到对方开出天价赔偿金也不要惊慌,您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为您断定一个合理合适的赔偿金额。当然,如果您能够对婚姻保持始终忠诚、不离不弃,这就完全避免了因婚外情而要支付给对方的赔偿金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三”的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了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护,但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不过这里的过错,并非是我们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的过错情形。
在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过错方都应该主动给无过错方一定赔偿。但也不排除有的无过错方会得理不饶人,开出天价赔偿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做才能减少这个赔偿金数目呢离婚赔偿,也叫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因此,因为婚姻中存在第三者也就是婚外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首先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应该给予对方一定赔偿。其次在对方发现自己的婚外情后,不要恼羞成怒,甚至出手伤人,过度刺激对方的精神状态。除此之外,还应该主动联系对方的家人、朋友,对其进行开导劝解。最后再确认自己要结束这段婚姻后,再冷静地与对方商谈。如果遇到对方开出天价赔偿金也不要惊慌,您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为您断定一个合理合适的赔偿金额。当然,如果您能够对婚姻保持始终忠诚、不离不弃,这就完全避免了因婚外情而要支付给对方的赔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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