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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没有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合并到营业执照中。但办完营业执照后,还是要进行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单独的税务登记证了,会被合并到营业执照里,但是还是需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例如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就需要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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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了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了。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没有取消。三证合一并非取消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但政府简单的政府释放权将这一环节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接受,发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有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包括税务登记证。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换三证合一新证,需到所在地的政务大厅-工商局窗口办理,要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正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现场可以领到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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