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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抵押的房子不能直接交易,但是可以通法过如下方法买卖: 第一,提前还清贷款。 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
首先,自己明确房屋产权,有无抵押也可以买卖。不过,有抵押的房子无法直接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必须办理户口。所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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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以买卖,但是在过户口之前必须取消抵押登记。设立抵押有两个概念。一个是银行的正常贷款,另一个是民间短期贷款。1、只有正常的银行按揭贷款,下家可以签定买卖合同,并且办理银行贷款,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再撤消原来的抵押并且办理下家新的抵押,有的房产交易中心可以同一天进行操作。2、民间短期贷款的他把票放在房地产上,下一个房子也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下一个房子有风险),下一个房子在银行贷款审查前必须取消这个抵押,才能审查下一个房子的新贷款。3、如果这房子有两个抵押品的话,请慢慢来。取消民间抵押后。
首先,自己要房子的产权明确,不管是否有抵押都可以进行买卖。不过,有抵押的房子无法直接办理抵押手续。需要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有抵押房产的买卖合同,双方都会明确约定购房首付款先由卖方清偿贷款并办理抵押注销的手续后再进行房产过户。这样就能完成有抵押房产的买卖过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但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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