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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其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参...
您母亲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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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不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还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情形,没有工伤赔偿金;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职工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出院后需要全休调养期间,在工伤保险条例意义上称为停工留薪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与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各项待遇,与交通事故纠纷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误工费名义上不同,但实质上都是对受害者因伤误工的补偿。2、如上所述,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如用人单位拒付或作少付,工伤职工经与单位协商无果的,可以考虑投诉到劳动部门,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介入调解;还是无果的,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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