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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但是下列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
如果是劳动案件,按照目前司法部门的规定不允许实行风险代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则可以风险代理。 按照目前有效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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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上述条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是因为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但工伤风险代理合同无效。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在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施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本条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费。工伤保险待遇不能代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一方面,当事人必须对相关程序进行检查和复查;另一方面,它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申请保险赔偿时,应避免第三方的干扰和处理。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法律法规申请合法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办理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对于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是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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