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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
行政复议房屋产权怎么算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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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这些是对如何行政复议申请的解答。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申请复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名称 第三人:争议另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争议另一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请注明文件的名称及文号),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的请求:(如撤消原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一、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进行行政复议不受理的处理 1、复议机关对没有管辖权案件的处理 对符合法定复议条件,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申请人的选择 ①将情况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认为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应当责令其受理或者必要时可直接受理;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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