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机关、...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借收养、代养、送养、寄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借收养、代养、送养、寄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8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4,6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