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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
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的,开除前的工作年限,根据《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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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违反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不管夫妻离不离婚,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比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再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你不是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卫计委当然无权开除你的公职,而且保证,你的开除公职的文件不会是卫计委下达的。象在我们这儿,省委省政府就专门下达了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文件,在该省范围内,是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开除党籍;是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开除公职。至于你被开除公职,估计就是根据你省的相关法规及政策,由你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你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
国家实行的计生政策是针对每一位国家的公民。所以,当事人不管是否离岗,只要当事人是中国的公民,如超生就属于违反国家计生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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