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应该注意哪些呢?

2022-08-05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必须满足不属于可以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这一条件,我国对于可以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采限制主义。《联合通知》第1条规定,可以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依文意,凡属“与的义务”应当均可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力。但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能够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原则上应限定在《联合通知》第2条所明确列举的范围之内。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债权文书不宜赋予强制执行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