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实...
人防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当达到下列标准:(一)工程的结构和防护设施性能完好;(二)工程的构配件无锈蚀、损坏;(三)工程无渗漏;(四)空气洁净,饮用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五)通风、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六)工程的进出道路畅通,地面附属设施完好;(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在实施旧改造时,当地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注重对现有人防工程的保护。建设单位修建地面工程设施、地下构筑物或埋设各种地下管线涉及人防工程的,应当采取保护人防工程安全的措施;施工过程中意外对人防工程造成损坏的,应当立即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并在其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修复。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二)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等人防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三)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人防工程,由其所属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四)已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从平时开发利用收益中列支。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防护部分的维护管理经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7人已浏览
1,980人已浏览
1,445人已浏览
1,4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