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
仲裁法对设立仲裁委员会规定了必备条件:一、仲裁委员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自己的名称,才可以区别于其他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才可以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法对设立仲裁委员会规定了必备条件: 一、仲裁委员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自己的名称,才可以区别于其他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才可以选择确定自己所信赖的仲裁委员会;住所是仲裁委员会开展正常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也是明确法律文书和其他函件的送达地等所必需的;章程是仲裁委员会的行为准则,仲裁委员会只能在其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故而,章程对仲裁委员会来说是必须具备的。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仲裁法制定。 二、有必要的财产。 仲裁委员会应当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没有独立财产,就不可能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尽管仲裁委员会并不从事经营活动,但它仍要进行一系列行为,故仲裁法不要求成立仲裁委员会要有某具体数额的财产,但要求有与其活动相适应的必需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仲裁委员会要有一定数额的组成人员才可正常开展工作。具体要求: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会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进行仲裁活动的是仲裁员所组成的仲裁庭而非仲裁委员会。只有拥有了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才有了真正的意义。仲裁员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二者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1、办理机构:地方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地方司法局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设立登记,并出具登记证;符合设立条件但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更正后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办理手续: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当地司法局应当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并报司法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38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