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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店家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的,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各地公安、检察机关一般是以刑法第144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处理,但是实际上,刑法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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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检察机关一般是以刑法第144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处理,但是实际上,刑法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和强迫他人吸毒罪”,不良商家在食品掺入罂粟壳以招揽顾客,应该以刑法第353条论处,属于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九条、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后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追究直接负责人员。
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毒品原植物(含种子、幼苗)及其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吊销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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