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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对银行来说,其风险来源于开发商和购房人。由于开发商的欺诈、经营不善、房屋质量不合格、违法预售,以及购房人由于失业、等...
你现在是什么打算,买方交了多少钱,你的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可以发给我看看,之前知不知道银行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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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选择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1:可以先办理抵押,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盘后就会要你付首付。付完一周内贷款的,开发商会给不少的优惠。房子盖好就是现房,而不是期房了。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
这要看住房公积金没有批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政策变化导致的,即签合同时,你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合同签订后,政策突然变化使你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是由于银行原因,贷款不能按时发放,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是由于你的原因,比如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虚假证件等,如果因此解除合同,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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