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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
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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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工作,由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接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节育手术常规》的规定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保障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禁止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或个体行医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为贯彻落实计划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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