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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有没有年限限制,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
出租房屋的期限有限制。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的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在租赁期限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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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应该有的。《房屋租赁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你的陈述:1、从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没有进一步限定“房屋结构”的内涵,则应从广义上理解即不但包括承重墙等房屋整体结构,而且包括房屋内部的格局布置;2、撇开这一条不说,在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中,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修缮等都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更不要说对房屋内部格局布置的改变了!3、从物权角度出发,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中出租给你使用的行为系所有权人对其收益权能的行使,而对房屋格局的改变则属于所有权人“处分权能”的范围,只有其本人有权行使;而你作为房屋的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一项权利,除非出租人对你特别授权或者你们对房屋格局的改变有专门、特别的约定,否则你任何对房屋结构改变的行为都是不妥当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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