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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被告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被告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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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翻译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四)发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翻译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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