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不会。 羁押期间重新计算情况如下: 1、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起诉或者自诉,出具书面凭证,注明收到日期。人民法院应当当当场登记立案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自诉。当事人提交的投诉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立案。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决定不予受理或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立案。因此,如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是在当场就告知对方是否立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就需要特殊处理。一审审查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请上级法院批准;申请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限制为3个月,不能延长,3个月内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7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0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