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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
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过户的程序是这样的:1首先办理继承过户,因为产权人去世了,涉及拆迁补偿款的协商及手续的时候,没有继承公证书或者没有确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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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看来房子属于你和你父亲的,你父亲去世,他所立遗嘱处分的房屋已经被拆迁,2006年安置的新房子又没有重新再立遗嘱,原来的遗嘱不适用新房子,所以,根据>的有关规定,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即你父亲的50%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也就是你父亲的50%分成三等份,第二任妻子你的弟弟和你各得一份.第六,你提到你的弟弟不是你父亲的孩子,如果你提出怀疑,可以做DNA鉴定,如果不是你父亲的,那么你的弟弟没有继承权.
拆迁补偿安置权能否继承取决于不同情况: 1、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死亡,而是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死亡,情况不同; 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协议是真实有效的,但其效力是一种债务效力。在登记所有权之前,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效力。 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前死亡的,因所有权主体灭失,所有权不复存在。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此时,继承人应先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继承人应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然后凭协议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如果是继承人的唯一住房,可以先办理继承后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无遗嘱继承存在的情况是指被继承财产的人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法律按照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继承范围、财产分配原则将财产分配给继承者的方式。此方式与遗嘱继承相对应,通常情况下不会有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共同存在的情况,无遗嘱继承又称之为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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