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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医疗纠纷案件发生的方式如下: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
1、他婚前的个人财产,您无权分的 2、对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平分。 3.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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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大陆居民如何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 一、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 1、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动产和不动产),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以证明在大陆的继承人与在台湾的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大陆的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居住,其亲属关系证明应统一由一个公证处办理。 2、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在台遗产手续。 已在大陆定居的台胞,生前在大陆立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以下公证书后,由代理人向在台的遗产管理人申请承认继承或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确认或给付。 A.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需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B.代书或自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书,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在大陆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前所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再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3、被继承人在台死亡后,其遗产如无人继承或不清楚有无继承人,一般由台湾地方法院选任遗产管理人。大陆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须向遗产管理人声明承认继承,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遗产。继承人有数人时,可以共同委托其中一名继承顺序在前的合法继承人作为代表人,全权出面办理,其共同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如遗产管理人不予受理,大陆继承人则需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需共同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同住一地的多名委托人可以合办一份委托书。 4、办理继承在台遗产,继承人需向公证处提供:被继承人的台湾身份证件;台湾警察局户政事务所发出的户籍登记全部誊本(部分或除户誊本不适用);自然死亡者需提供死亡诊断书,意外死亡者需提供“相验尸体死亡证明书”;与继承人联系的台湾咨询人(知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 二、台湾方面关于继承在台遗产的有关规定。 1、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应于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院作继承表示,逾期视为放弃其继承权。若继承已由主管机关处理,且在台湾地区无继承人的现役军人或退除役官兵的遗产者,其继承表示的期限为四年。 2、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由大陆地区人民依“法”继承者,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超过部分,归属台湾地区同为继承人;如台湾地区无同为继承人,归属台湾地区后顺序的继承人;台湾地区无继承人者,归属“国”库。 3、遗产中有不动产者,应将大陆地区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折算为价额。但若为台湾地区继承人赖以居住的不动产,大陆地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于定大陆地区继承人应得部分时,其价额不计入遗产总额。 4、遗嘱人以其在台湾地区的财产遗赠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者,其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 5、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的遗产,应依规定办理遗产税申报。 6、由大陆地区继承的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如其继承权被侵害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请求回复。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时效,自知悉被侵害之时起为2年;自继承开始时起为10年。 7、台湾有关继承顺序和应继份: (1)继承顺序: 当然继承人: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第三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和亲生子女与养生子女间的兄弟姐妹均有继承权);第四顺序继承人:祖父母。 (2)应继份: 继承人为同一顺序者,平均继承。 当然继承人(配偶)与其他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其应继份比例如下: 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平均;与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二分之一,其他继承人共占二分之一;与第四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三分之二,其他继承人共占三分之一。如无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仅有配偶继承时,应由其继承全部遗产。 三、继承的方式。 1、不能亲自去台领取遗产的,可委托在台湾的亲友代为申领遗产;或在第三地(如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找一委托人,办好委托手续后,由委托人出面向台湾请领遗产。 2、另外,也可以委托台湾律师办理;如果不认识台湾律师的,也可以委托与台湾律师有业务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公司,由他们转委托台湾律师。譬如司法部设在香港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由香港律师黎锦文和几位台湾律师组成的“海峡两岸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司法部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等。
台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一、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出卖人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受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的确定 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三、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处理办法 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是否超过损失30%为限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 (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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