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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集团公司的概念。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集团公司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中一般称为某集...
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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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第一企业集团是适应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
一,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相关规范文件中被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被称为某集团公司。第二,最初设立企业集团,向企业集团提供定义的国家规范文件,定义企业集团,第一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规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求的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二.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公司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分公司从法律上说.它不是独立企业法人,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独立财产,它的名称和财产依附于总公司。分公司从业务上说,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仍然承认它为公司的存在形式之一这主要是方便大公司向外扩张业务,鼓励公司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它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称和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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