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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时,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没有比例或不符合分立法定程序的,按照从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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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时,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没有比例或不符合分立法定程序的,按照从原企业分得的财产比例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分立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所以,分立时可能出现通过协议约定由分得财产最少(根本无法清偿债务)的企业承担所有债务,从而逃避债务。
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时,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没有比例或不符合分立法定程序的,按照从原企业分得的财产比例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分立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所以,分立时可能出现通过协议约定由分得财产最少(根本无法清偿债务)的企业承担所有债务,从而逃避债务。
当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法人就会很忧心,担心自己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呢?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公司没有能力支付债务,法人是没有责任的。公司可以让与自己的债权来偿还公司本身的债务。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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