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直...
父母或者其他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学校应当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了解未成年学生的学习、品行和生活情况,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
学校应当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学校应当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定期对未成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生活辅导员,对未成年学生开展生活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6人已浏览
893人已浏览
910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