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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的表述...
在诉讼过程中,租赁合同起诉清单一般包括: (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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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租他人物品合同有效。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但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定夺;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定夺。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以下法律责任: 1、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约定用途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出租人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承租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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