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近期,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限行时间为...
1.不会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的执行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承办单位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后,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其次,若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办案人员需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最终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而公安机关则需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提供协助。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表述正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如果仅名字错误,双方可以重新签署借款条,也可以在原借条上注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手印或盖章,使其成为有效的正确借条。 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解决。但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债权人需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负责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则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借条上的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或小名,可以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如果没有见证人且借款人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证明借条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除此之外,债权人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4人已浏览
38人已浏览
63人已浏览
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