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由: (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答: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的抗辩权有哪些种类的问题。就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而言,第一应该抗辩的是诉讼时效,如果债务到期,超过三年没有索要,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此时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应当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第二就欠条是否本人签字、欠款是否已经实质给付等问题进行抗辩,如果欠款没有实际给付到债务人,债务人也无需偿还欠款;第三是已经偿还的欠款,应该在计算尚欠本金和利息时进行扣除;第四是超过24%的年利息不必进行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