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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期间给公司形成丢失,公司要扣完我的薪酬怎么办

2022-10-01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不能完全扣除员工的工资进行赔偿。 2、公司应及时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一个月内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 3、您可以与单位协商相关的工资扣除问题,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扣除全部工资或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当地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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