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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母的房子,拆迁补偿后的房子也属于你父母。虽然以前有过分家协议,但父母的房子还是有权处分的,现在他们的主意最重要。2、你可以趁父母健在...
拆迁房在建,也是可以像其他房产那样立遗嘱的。即使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的存在,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证明该拆迁房的权属确实是属于自己的,在立遗嘱时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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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也同样有效。不公证没关系的。需要写明拆迁安置房遗嘱字样,然后把房子交代清楚地址、面积,说明如何取得的,是由哪个房子拆迁之后得到的中间的花销多少是谁出的(这是为了说明此房完完全全老爷子自己所有他可以全权处置),然后写明这个给谁,既然是你,写上你和他是什么关系。要写你的全名。最后老爷子要签自己的全名,写上完整的年月日。这个可以多抄几份(得由老爷子自己抄,别人不能代替,一替写就没有效力了)由可靠的亲属一起保管,免得将来说是伪造什么的。
1、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 2、根据《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关于遗嘱中的房屋拆迁的有关问题,具体如下: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该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其他有权签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该房屋即应当依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但继承后继承人应当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以确定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之前,各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不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未变更登记的,即属于房屋所有权状态不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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