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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
在当事人是指的前提下:只要当事人在贵阳实现就业的,社保(含医保)是可以转接的,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就可以把医保转入当地;在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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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参保人员市内转院治疗手续办理手续如下:①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由医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备案;②急、危重病例可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补办以上手续。费用处理:①转院后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按一次住院处理;②转入医院起付标准费用高于转出医院的,补交起付标准费用差额,否则不需另付起付标准医疗费用;③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的(参照实例十三),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扣划,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负;④医疗费用用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每月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结算。
如果是同城的养老保险,只需要安心上班即可,单位的人力资源会办理交社保的业务,交的社保跟原单位交的社保,在社保局对应的账户是一致的; 如果是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的话,那么在新单位开始交社保之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填写一份社保转出申请书。带上这些资料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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