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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不同也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是: 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71000元/亩;基本农田:85200元/亩;建设用地:...
要看你当时是处在农村还是城市,因为地区的不一样,就算是同一个城市分配的标准也会不一样的,赔偿的金额也会不一样,因此,如果在协商好了,双方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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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推荐】南城区律师麻栗坡县律师平顺县律师尚义县律师曲周县律师藁城市律师上城区律师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东港市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辽宁省东港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大东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兴区、新城区(刘泡村、新沟北村、单家井村、柞木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城区(新农村、宣城村、八棵树村、桃源村、小寺村)、长山镇(七股顶村、大顶子村、卧龙村、新升村、长山村、柞木山村、杨树村、光复村、新民村、窟窿山村)、北井子镇(北井子村、孙家屯村、新海村、范家山村、小岗村、临海村、獐岛村)、椅圈镇(于家村、盖家坝村、枣山村、康家村、吴家村、夏家村、椅圈村、椅山村、兴隆山村、高桥村)、前阳镇(平安村、榆树村、胜利村、前阳村、农民村、新安村、新江村、石佛村)、东港经济开发区、兴隆农场、五四农场、孤山镇(东大于村、背阴寺村、孤山菜农委、沙家屯村、刘家屯村、大姜家村、大鹿岛村)、黄土坎镇(山河村、黄土坎村、栾家村、石灰窑村、吉盛村、李家岭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元/亩;未利用地:32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长山镇(下岗村、金马屯村、高家村、富家村、陶家村、山西村、山东村、东尖山村、孤家子村)、北井子镇(海鹰村、王家坨子村、团山子村、林家屯村、徐家坨子村、石桥子村)、椅圈镇(桦木村、黄城村、尹坨子村、德祥村、依兰苏村、李家店村、马家岗村)、前阳镇(长川村、山城村、祥瑞村、石门村、脉起村、石桥岗村、柳林村)、十字街镇、新农镇、黑沟镇、小甸子镇、龙王庙镇、马家店镇、合隆镇、长安镇、沿海滩涂、示范农场、孤山镇(万兴村、战家屯村、西土城村、谷家屯村、兴隆村、庙岭村、新立村、四门张村、辛家店村、冯家屯村、宫屯村、刘大房村)、黄土坎镇(大顶山村、得胜村、沙碛村、爱民村、赵家岭村、大黄旗村、杨名村)、菩萨庙镇、黄土坎农场、海洋红农场。 补偿标准:区片价:30000元/亩;建设用地:30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安徽省肥东县与省会城市合肥距离较近,近几年已成为合肥市城镇化建设推广的重点区域,随着道路交通、通讯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的开展,按照新的建设用地规划,需要对肥东县的部分区域进行征地,这也成为当地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那么,肥东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1、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2550元/亩。2、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3、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乡、石塘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000元/亩;综合补偿:39600元/亩。4、四类土地:古城镇、八斗镇、元疃镇、白龙镇、包公镇、张集乡、马湖乡、陈集乡、响导乡、杨店乡。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4920元/亩;综合补偿:3738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二、安徽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1、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2、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3、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4、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按照土地所处区域的不同,区分四个类别并制定了不同标准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同时,当地政府规定,对于特殊地类和涉及多片区的农林生产基地,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补偿标准,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则由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1、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土地价值,全市划分为一、二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1)一类地区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经开区;(2)二类地区为金坛市、溧阳市。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较低标准,一类地区为每亩32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2、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较低标准,一类地区为每人35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3、征收农用地的青苗补偿费较低标准:(1)一类地区为每亩1600元。(2)鱼塘和竹、林、桑果等经济林(果)由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协商或评估确定补偿。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拆迁的,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二类地区土地补偿费较低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每亩21000元,安置补助费较低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每人23000元。具体标准由金坛、溧阳两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我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或省政府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务院或省政府规定标准。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较低标准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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