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人员按月领取期满,非因本人主观原因确实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以继续领取金。...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限、标准,并发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书面告知并退回档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费征收、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的;(二)为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和标准的;(四)未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等手续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办理的;(五)对举报、投诉或者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六)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671人已浏览
1,8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