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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但仅限于不重叠的部分。例如,在侵犯交通事故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但医疗费用等重叠赔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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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可以兼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就你所提问题,正式目前学界也争议的问题,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因此意见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个人也办理过类似意见,我的个人观点是:在起诉前应先计算好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的数额那个高,然后选高的走。我个人也不同意双赔偿。因为民法主要讲了一个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试想,如果可以获得双赔偿,这显然助长了同命不同价的气焰。从立法本意上就无法得到支持。再者,你所说的情况,其实就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只不过在因法律关系不一样而适用的法律不一样而已。
两项权利不冲突,可以兼得。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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