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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即该项转让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经过同意的转让,其他股...
《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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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是: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
对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有: 外资股权转让必须经企业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业的股权转让; 3、外资股权转让后,外资比例不得低于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限制,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转让作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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