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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二)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
法院拍卖房子一般需要六个月左右,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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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产流拍后,可再拍卖。共再可拍卖二次。每次可按上次保留价降价最多不超过20%。再拍卖都没人买,就会进行一个六十天的变卖期。不动产三次都流拍的,法院还可以采取变卖,如果辅担滇杆鄄访殿诗东涧变卖还不成功,超过查封期限并且申请执行人没有申请延期的须退回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先委托评估,评估价格出来后确定拍卖底价,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可以在20%内降低拍卖底价;以此类推可以拍卖三次,每次都可以降价,也可以不降价。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屋须知: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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