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处可以设立公证事项承办单,各环节的经办人应在承办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承办单应附卷。...
公证人员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时,应向被询问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制作谈话笔录。笔录应记明:谈话日期、地点、询问人、记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证处可以委托外地公证处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受委托的公证处根据办证需要,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内容。受委托的公证处收到委托调查函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调查的公证处。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受理通知单应记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受理日期及承办人。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
直辖市、省(自治区)辖市公证处与该市所辖区、县(市)公证处之间的管辖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3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1,183人已浏览
13,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