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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防暑降温费的标准: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且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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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防暑降温费的标准: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且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小时数的,则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三、
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企业应该对高温作业的工人进行体检。对于心、肺、脑血管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时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加强预防中暑的保护措施。雇主应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怀孕女职工不得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和33℃以上的工作场所安排露天作业。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工人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由省政府或省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中暑,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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