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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交易,没有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交易。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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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交易,没有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交易。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答:我国法律法规并未禁止被拆迁人转让其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权利,被拆迁人将其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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