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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单位的情况是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孕期保护的,你可以找你们工会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如果单位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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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你的,除非是你有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并且造成用人单位严重损失的情形。你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上班,这种要求比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要好。而且你入职的时候并没有交纳生育保险,所以如果你离职了以后生育保险是不能报销的,还不如继续留在单位,至少以后生育津贴生育报销都有保障。如果你也同意离职,你所获得的仅仅只有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该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只要不是你妻子主动要求休假的,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休假前的工资水平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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